来源:平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8 10:37:10 阅读量:1820
平山县平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陈志峰等人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平山镇东庄村村民高某某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原有宅基地拆除翻建。平山镇武装部长陈志峰、时任县城办事处主任肖建伟履职不力,未按规定及时制止违规建房行为。陈志峰、肖建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7月,陈志峰、肖建伟、孙卫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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