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10 09:27:50 阅读量:111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9日至6月25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维护党中央和省委权威的具体表现,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重要抓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最大政治任务,着力解决巡视组反馈我县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学习,统一思想。8月11日,省委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会议之后,我县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认真梳理巡视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巡视组的整改要求,真抓真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为整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级干部任副组长的巡视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方案》,对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问题分解细化为42个,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为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指明了方向。三是层层传导,扎实整改。8月份,县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找准了问题根源,并要求各牵头领导根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期间,县委先后5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整改进展情况,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四是强化督导,严肃问责。整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联席办等部门力量,成立整改督导小组,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于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启动问责机制,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坚持以巡视组反馈意见为依据,以边整边改、务求实效为目标,着力解决了一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2项具体问题,通过认真研究、全面整改,已完成35个、基本完成6个、未完成1个。
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观西柏坡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践行西柏坡精神有差距”问题。一是以总书记考察调研四周年为节点,相继召开县委全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务虚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整改以来,每次常委会后安排专业知识学习,上级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后,第一时间开展集中学习;健全“干部讲堂”“干部夜校”制度,开展副科级以上干部专题培训13次,广大干部理论水平和党性素质不断增强。三是分专题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河北日报》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正定工作的难忘岁月》长篇通讯系列报道,对“把百姓的事放在心里”“真刀真枪干一场”“改革戏必须大家唱”“拆掉围墙、八面来风”和“刹住新的不正之风没有气势不行”等5个主题进行了深入学习,有力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斗志。
(2)针对“奋发有为求突破、求发展动能不足”问题。一是持续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围绕“八破八立”,深入开展“三带三情”下访解难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营造了激情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力以赴调结构、去产能、补短板、提质量,预计到年底,全县生产总值完成236亿元;全部财政收入22.86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86亿元,同比增长1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200元、8087元,同比增长8.1%、11%;三次产业比重达到8.0:59.9:32.1,实现了明显提升。三是完善责任倒逼机制,建立反向激励负面清单制度,累计标记负面清单45项,问责责任单位36家;整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力量,构建“大督查”格局,开展专项督查65次,下发督办函、督办通知355条,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介入问责处理;制定了《领导班子和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定期对乡镇部门工作进行打分排位,有效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
(3)针对“在对接京津中挖掘老区资源不够,在服务京津、发展自己中作为不多”问题。一是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深入学习、深刻理解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内涵实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京津、协同发展中自觉行动、主动作为的意识。二是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并依托北京、天津老促会、北京青年智库等人脉资源,组建京津冀发展联合会,全面加强与京津地区的沟通联系。三是围绕引进京津地区优质项目,定期开展项目对接,与荣盛集团、新华网、京东集团、三一集团、京粮集团等一批企业集团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
(4)针对“政治敏感性不够,综治维稳工作不扎实、信访稳定问题突出”等问题。深入开展矛盾问题摸排化解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交由乡村调解组织、县疑难纠纷调处中心、信访局、联席办,集中力量化解。加强群众工作中心和综治中心建设,15个重点部门派员入驻,健全了联合接访、依法分类处理、三级调处等工作机制。
(5)针对“对形势估计不足、工作安排不细”等问题。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会、视频会进行研究调度,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分门别类台账,做到了一人一册,动态管理。
(6)针对“信访总量始终高位运行”问题。一是按照《坚决打赢信访工作翻身仗的意见》和“四个零记录”目标要求,强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有效解决了一大批遗留问题,巡视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结率达78%,息诉率达21.3%。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重大疑难积案,周末轮流到县信访局坐班接访;每天至少一名县级领导在信访维稳指挥部或县群众工作中心,随时调度案件办理进度。8月份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56批1223人次。三是成立信访积案大化解“双百日攻坚”清仓专项工作组,统一梳理交办了一批信访案件,每个案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稳控单位,预计到年底,办结率和息诉率均可达到50%以上。
2.关于干部队伍“散、懒、软”的问题
(7)针对“干部思想上‘散’”问题。连续召开县委务虚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刻剖析了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各级干部查问题、查原因,亮态度、亮决心,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斗志;重点查处不思进取,作风漂浮,得过且过等问题11个,纪律处分4人,通报批评或作出检查21人。
(8)针对“工作上‘懒’”问题。坚持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对“中梗阻”问题严格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重点查处对上级要求部署不认真执行、对群众的诉求推三阻四、不给好处不办事等问题13个,纪律处分5人,通报批评或作出检查18人。
(9)针对“解决问题上‘软’”问题。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为契机,组织举办了7次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有力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等突出问题22个,纪律处分8人,通报批评或作出检查19人。
3.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0)针对“对脱贫攻坚认识不足,有急于脱贫、急于摘帽的浮躁心态”问题。一是相继召开全县脱贫攻坚视频调度会、建档立卡“回头看”动员大会、脱贫出列推进会,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牢记老区人民的历史贡献,用心用情用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成立脱贫攻坚会战指挥部,构建了“1+4+10+23”工作推进模式,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攻坚体系。三是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产业脱贫;对贫困学生实行教育脱贫;对农村低保五保人员实行政策兜底脱贫;对大病贫困人口实行医疗救助脱贫,做到了对症下药、精准帮扶。
(11)针对“脱贫工作中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问题。一是严格压实帮扶责任,县四大班子领导每周至少两次深入分包乡镇、帮扶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周三分之二的时间在贫困村,派出单位一把手每周一天驻村办公,工作队全天候在岗在位,不脱贫、不收兵。二是强化指挥部指挥中心的核心作用,强化刀刃向内,随时对各专项小组、乡镇、贫困村、驻村工作队进行督导检查。8月份以来,对13个乡镇、7个县直部门记录负面清单2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14人,免职乡镇党政一把手2人。
(12)针对“实施帮扶不精准”问题。在进一步掌握了贫困村、贫困户详细信息的基础上,按照“绣花式、全覆盖、无缝隙”的思路和“有能力的扶起来、扶不了的带起来、带不了的保起来、住不了的建起来”原则,因地制宜,因人施策,逐一明确了帮扶路径,并围绕产业扶贫,探索建立了“大产业覆盖、小产业带动、点对点帮扶”新机制。“大产业覆盖”,以260个贫困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将3665万元扶贫资金注入34家重点景区和龙头企业,贫困群众通过入股分红,人均年增收180元,通过土地流转,人均年增收1500元。另外,2360名贫困群众通过入企打工,人均年增收7600元。“小产业带动”,就是按照“合作社+特色产业+农户”模式,引导所有贫困户入社,发展乡村旅游、光伏等小而活的特色产业,其中发展旅游带动2753人均年增收1098元,光伏产业带动6354人均年增收3000元,持续受益20年。“点对点帮扶”,就是按照“1+1”结对帮扶模式,引导帮扶责任人,对农户开展产业精准帮扶,通过签订长期订购协议或帮助推销农副产品、推荐就业等,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13)针对“项目实施不科学”问题。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指挥部综合督导作用,健全完善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制度文件,充分发挥检察扶贫网络平台作用,及时掌握项目立项、建设进度等情况。脱贫攻坚指挥部健康教育、农村饮水安全、交通、安全住房保障等扶贫专项工作组对260个贫困村基础设施进行深入摸底,针对各村短板和需求,将交通、文化、水利、危房改造等项目精准安排到村到户,并建立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台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安全住房方面,累计投入4359万元,改造危房3443户,全县贫困户危房全部得到改造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方面,206个贫困村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亮化,建成通村路406公里、村内街道248.8公里;安全饮水方面,全县717个行政村水质全部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86亿元,整合率100%,单位报账率50.4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201万元,部门实际报账支出6416万元,实际支出率达78.23%。
(14)针对“代表全省接受国家脱贫考核检查,被指出帮扶针对性不够”问题。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整改小组,坚持“点对点”精准靶向,进一步夯实机关干部与贫困户“一帮一”帮扶责任制。二是对村、户、人进行再摸底、再核实,对不符合实际的,重新制定了帮扶措施;进一步完善细化了医疗、教育、社会救助等措施,确保所有贫困家庭得到全面保障。三是对县直部门分包贫困户的党员干部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对不称职人员立即召回,单位一把手亲自驻村帮扶。
(15)针对“抓招商引资、推动经济发展力度不大”问题。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活动月”活动,制定出台《平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招商引资“三支队伍”,实行县级领导分包项目和分管产业“两条线”推进机制;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严格落实“五个一”和“四定十包”工作机制,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保姆式”“跟单式”服务,确保早投产、早达效。整改期间,累计签约项目16个,中冶集团、中核集团、东方园林等一批知名企业落户平山,中联光通信光纤光缆生产线等2个项目建成投产,泽宏科技等4个项目集中开工,中国电建、红星美凯龙等42个项目正在积极洽谈中。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问题
(1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规范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今后,县委常委会每季度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市委汇报一次工作。二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确保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是8月份以来,相继组织5次大型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了宣传思想工作推进会;依托县委党校,组建县委宣讲团,每个县直单位有一个理论骨干,每个乡镇有一名理论宣讲带头人,每个村有一名理论宣讲明白人。
(17)针对“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问题结合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要求所有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发表3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二是丰富学习内容,除必学内容外,结合实际,增加了脱贫攻坚、全域旅游、信访稳定等内容,增强了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18)针对“阵地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大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造、提升力度,8月份以来,启动全县23个乡镇革命遗址遗迹的搜集整理工作,近期将命名一批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断壮大红色文化宣传阵地。二是制定具体宣传教育计划,每年组织干部群众到革命烈士纪念地瞻仰革命先烈、祭扫烈士墓,通过具体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19)针对“召开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制定下发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加强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要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坚决反对搞“家长制”和“一言堂”。
(20)针对“党内生活制度坚持不好”问题。一是召开全县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各党(工)委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坚决杜绝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党组)会的问题。二是制定印发《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强化落实党(工)委派人列席会议制度,党(工)委要对所属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
(21)针对“‘两学一做’不扎实”问题。一是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强基固本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骨干培养、党群连心、基础提升、品牌创建、干部廉洁”五项工程。二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在组织部、纪委抽调专人,不定期开展督导3次,发现部分党(工)委存在学习计划学时安排不足、学习笔记中结合本职工作少、“学”和“做”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并要求各党(工)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立足本单位实际,立行立改,“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边学边改,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周密安排,提升实效。
2.关于政治生态建设有差距问题
(22)针对“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五个重用、五个不用、五个调整’用人导向机制措施不具体”问题。深入贯彻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把动议关、考察关、决定关、公示关,确保干部任用程序规范。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重点在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信访稳定等中心工作岗位,及深山区偏远乡镇发现、使用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表现突出的杨家桥乡4名干部予以了重用,对出现问题的孟家庄镇3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
3.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实问题
(23)针对“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抓得不紧”问题。一是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乡镇党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软弱涣散后进村的不同类型,深入排查,并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实地检查情况,针对各乡镇在后进村转化过程存在的问题,分别下发督导整改函,要求各乡镇党委把后进村转化提上重要工作日程,按照检查反馈意见进行限期整改。二是按照后进村转化工作“回头看”会议精神,各乡镇党委对2016年后进村转化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制定了后进村转化方案,建立了转化台账,乡镇干部分包后进村,每月两次定期到村开展走访慰问,特别是对转化不彻底的后进村,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好整顿转化工作。目前,11个2016年转化不彻底村已全部完成转化。
(24)针对“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较多”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进行深刻检讨、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处理,90个村已解决35个,占38.9%,其余55个计划到2018年解决33个,2019年全部解决到位。二是结合《2017年发展党员计划》,印发了《关于解决多年不发展党员村的有关规定》,责成各乡镇党委对多年不发展党员的村,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三是对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直接下发发展计划,目前已有2000余人被确定为积极分子,对300余名重点发展对象进行了培训。
(25)针对“‘家族党员’‘人情党员’现象严重,入党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进行深刻检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印发《关于防止农村党员近亲繁殖的规定》,对农村“两委”干部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应公示未公示、应备案未备案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乡镇党委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考察、审查、审批、报备等职责,坚决杜绝违规发展近亲属党员。
(26)针对“部分乡镇党委和组工干部不能有效指导农村党支部开展工作”问题。一是组织乡镇党委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3次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指导农村党支部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求各乡镇党委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专题培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训教育;同时,对新发展党员,逐一进行审查,一旦发现雷同材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关于选人用人等工作不规范问题
(27)针对“没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数预审备案制度”问题。省委巡视组指出问题后,迅速整改,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下一步,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在干部调整动议、酝酿后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进行备案,经预审同意后,再进行推荐、考察和讨论决定等后续工作程序。
(28)针对“多名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或平级重用等,没有经过民主推荐”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对涉及到的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和平级重用等情况,必须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推荐程序完成后再进行考察程序。
(29)针对“未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问题。针对存在的研究组织部内干部问题时,本人没有回避的问题,与当时参会人员及所涉及人员进行了认真核对,属记录人员没有将回避情况记录在案。责令负责会议记录的办公室主任写出深刻检查,并对原来记录进行补充完善。今后,对决定干部任免需要执行回避制度的环节,进行认真学习、复查整改,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30)针对“在换届中,未按中组部要求形成《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问题。按照整改要求,完善了换届期间提拔的74名同志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装入了换届文书档案和个人人事档案,并由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对干部科长进行了提醒谈话。今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审核程序,规范《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对涉及到的人员逐一填写档案审核表,并装入换届文书档案。
(31)针对“乡镇缺编、被借调和县直部门超编、借调问题突出”问题。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的七项规定》。同时,对借调人员进行清理。今后,各单位确需借调人员的,均需经县“五人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并严格履行借调手续。
(32)针对“部分乡镇缺编近三分之一,多个县直部门超编严重”问题。一是进一步疏通乡镇干部进入渠道,在乡镇干部招考中,加大本县户籍人员的招录比例,确保乡镇招录人员能够留得住,争取利用2-3年时间解决这一问题。同时,对存在缺编的乡镇严格控制人员调出。二是对全县编制进行统筹调剂,将缺编单位编制向工作任务较重的超编单位进行调剂。同时,严格执行编制核准制度,对超编、满编单位,县委研究的干部“出一进一”,其他人员只出不进。
(33)针对“党政分设、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违规进人等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经会议研究,对超配、分设问题进行了研究整改,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等处理。下一步,加强对《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的学习和培训,严格落实编制政策,对超编制进人、违规进人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超编的单位进行严格控制,坚决杜绝超编制进人、违规进人问题的发生。
(34)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对档案管理不严格、“三龄两历一身份”核查不认真、整改认定不按政策规定办事等问题,鉴于档案管理工作的连贯性,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摸排甄别归类,针对不同类别的问题,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现有材料进行全面整理,共审核整理1450卷干部档案,涉及7500余份散材料;实行干部档案工作联络员责任制,确保档案真实准确连贯;严格落实库房准入制度,杜绝档案涂改造假现象。三是进一步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从科级干部入手,对干部档案进行认真排查,按要求将于2018年2月完成。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35)针对“结合贯彻上级精神深入分析研究少,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计109项;聚焦“一准则、两条例”,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对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考核方案》,对考核结果排名落后的单位,对照“两个责任”清单严肃追责。制定了县委巡察方案,紧扣“六项纪律”,组织开展了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对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初核和立案,目前已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
(36)关于“利用典型案例教育不到位,震慑、遏制作用发挥不好”问题。一是加大违纪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通过多种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明确每季度筛选典型案例,通过“一类一报”,确保每个重点问题都有典型案例通报。整改以来,共通报典型案件2次,涉及20件63人次。二是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印发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从8月中旬到年底,利用5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37)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抓明责。印发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自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干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抓监督。严格执行《关于2017年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工作方案》,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目前,县纪委已将9名受处分县直一把手违纪情况通报主管县委常委,督促县委常委落实好“一岗双责”,对违纪干部进行约谈或提醒谈话,切实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三是抓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对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严防变异隐性“四风”问题反弹。
2.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监督部门合力不足问题
(38)针对“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信息共享、共商不够”问题。组织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了问题线索“大排查”活动,今后每季度定期或根据案件需要及时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自省委巡视以来,公检法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16件,涉及20人;审计局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51件;县纪委向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7件,涉及10人。
(39)针对“案件查办不严格,一些农村干部的涉贪问题,钱款去向多数以用于公务开支结案,查得不深不透”问题。一是探索完善乡镇纪委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加大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指导力度。二是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对今年以来调查、审理案卷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共梳理发现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等8个方面16个程序性、细节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案件程序要求一览表》《案件质量大检查个案评分表》,将案件质量要求细化为36项具体内容,逐一剖析原因,集中整改完善,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对查否案件进行定期抽查复核。建立纪律审查问题线索查否复核工作机制,对于查否的案件和重大案件问题线索,由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台账,由各监督室按照联系乡镇情况,今后每季度对乡镇纪委抽查2件,切实增强执纪审查人员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案件查实率。目前,共抽查8件,暂未发现问题。
3.关于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依然突出问题
(40)针对“基层‘微腐败’问题群众反映较多”问题。进一步强化“微腐败”专项整治问题清理和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梳理汇总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梳理各类问题1643件,纳入整改范围的1329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给予纪律处分110人,组织处理7人,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等其他处理1456人。在此基础上,明确今后每年定期集中开展两次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着力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基层突出问题。
(41)针对“顶风违纪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大顶风违纪典型问题的惩处力度。县纪委监督室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每周报送检查情况,着力形成震慑和警示效果。特别是对公车私用、违规借车、公款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借考察之名外出旅游、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典型问题紧抓不放,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巡视整改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40余次,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3件、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1人。
(42)针对“落实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了《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重点审计各单位是否存在费用超支、扩大开支范围、变相列支或隐瞒实际支出的行为。二是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意见》,重点对保障房、扶贫资金、灾后重建等专项资金开展专项调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立即整改。三是成立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清理。目前,12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向国库缴款176.7万元。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进驻我县巡视期间,共移交问题线索48件,涉及54人,已处理45件。共初核19件、立案21件、了结4件,其他方式1件;移交司法部门1人;组织处理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其中科级6人、科级以下4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部署,持之以恒地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决做到对党忠诚。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记总书记到西柏坡调研时的谆谆教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保持对党忠诚。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学深悟、常学常新,切实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努力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
(二)全面从严治党,打造优良政治生态。严肃党内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真正把对党绝对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充分运用“干部夜校”“干部讲堂”平台,加强干部培训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整顿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大力整治干部队伍“散懒软”问题。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紧盯重点领域,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反财经纪律等突出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三)用好巡视成果,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密结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扣结构调整、脱贫攻坚、深化改革、环境整治、城市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紧盯信访稳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比较突出的遗留问题,不断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平山改革发展不断向前推进,让老区群众享受更多民生福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3月24日)。联系方式:电话8290326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平山县建设北大街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50400;电子邮箱:psxwzlz@163.com。
中共平山县委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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