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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平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平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10:04:22 阅读量:1800

 

 

中国共产党平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31日中国共产党平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平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31日在平山县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20人,列席160人。

县委书记李旭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中共平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学习李旭阳同志的重要讲话,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王晓辉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开创新时代平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李旭阳同志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深刻阐述,对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体现了县委以上率下、带头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担当精神,表明了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为民情怀,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实践性,为我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

全会认为,2017年,是我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县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全会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开创新时代平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担当作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创新时代平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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