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30 20:05:57 阅读量:1555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开创新时代平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中共平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1日)
王 晓 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平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李旭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我县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我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县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一)始终坚定政治站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约束刚性有力
强化监督促落实。坚持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全县153名党员干部因在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方面监管不力、失职失责被问责。
严格把关促廉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在换届选举、干部使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2017年,县纪委共对1300余名干部进行“党风廉洁意见回复”,拦下26人次,澄清58人次。
专项治理促整改。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典型问题。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共梳理汇总问题1533件,完成整改1530件,查结1465件,给予组织处理39人,纪律处分19人,移交司法1人,适当处理1852人;问责党组织83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9人。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梳理问题线索1643件,全部查结,给予组织处理7人、纪律处分110人、适当处理1456人。
(二)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
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协助县委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细化为109项,并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考核方案》,坚持把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执纪的重点,对考核结果排名落后的单位,对照“两个责任”清单严肃追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2017年,8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及纪委书记因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集体约谈,13个乡镇党委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通报批评。
强化同级监督传导责任压力。印发《关于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工作方案》,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将受处分的县直一把手违纪情况通报主管县委常委,督促县委常委落实好“一岗双责”,对违纪干部进行约谈或提醒谈话,切实强化教育监督管理。
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纪律意识。深入开展“3.23赶考日”廉政教育周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圣地西柏坡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不断强化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召开全县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准则》《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并就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专题学习考试,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对“四风”持续深化
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巩固拓展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用好微信公众号,发挥“‘四风’随手拍”作用,发动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坚持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洁平山”短信,提醒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清廉自守、抵制“四风”。成立五个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滥发资金补贴等违规行为进行不间断监督检查,核查“四风”问题线索7条,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同时免职1人,其他处理4人。
(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加大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双百日”攻坚活动,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0件,同比下降11%。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规范审理流程和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问题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协调沟通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2017年,县纪委处置问题线索596件,同比增长132%,立案300件,同比上升80.7%,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55人;党政纪处分331人,同比上升0.9%。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46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312人次、289人次、21人次、24人次,分别占总数的48.3%、44.7%、3.3%、3.7%。
(五)坚持巡视巡察联动,不断延伸巡察触角
认真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根据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2项具体问题,通过认真研究、全面整改,解决了一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综合研判、分类处置、挂账督办,共初核19件、立案21件、了结4件,其他方式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6人;组织处理2人;移交司法部门1人。
积极深入开展县级巡察。印发《中共平山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分2轮对4个乡镇和3个县直部门进行了巡察,发现21个问题线索,初核17件,立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
(六)精准聚焦突出问题,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开展
坚持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侵吞挪用惠民资金、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主动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强占掠夺等突出问题。2017年,县纪委共发现和清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2件,处理相关人员20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04人,涉及乡科级干部42人,组织处理102人。对于扶贫领域发生的违纪问题,始终坚持依规从严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各项工作落实。2017年,11个乡镇党委书记和6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组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因脱贫攻坚落实不力被约谈;44名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人员被追责问责,25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乡科级干部11人;22名党员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其中乡科级19人,一把手7人。
(七)坚持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展示新形象。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建制度、立规矩开局起步,制定、修订和严格执行县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加强巡察组、审查组等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建设。强化日常培养和监督管理,做好干部交流轮岗、培训锻炼等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坚持刀刃向内,不护短、不手软,坚决防止“灯下黑”。
体制机制改革蹄疾步稳。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要求,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全面改革,机构和人员配备更趋合理。乡镇纪委建设深入推进,“三统一”管理不断细化和规范,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压力不断增强,意识不断提高。在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县纪委切实履行专责,协助县委制定我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精心抓好谈心谈话、监委班子选配、人员转隶、设立临时内设机构、工作衔接、干部教育培训和选举等工作,试点工作深入推进。2018年2月3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平山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
在一年的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紧盯问题大胆创新、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必须保持一往无前的过硬作风、必须始终坚持打铁自身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尽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群众对一些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反映强烈;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
党的十九大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制定了战略部署,为纪检监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理解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化细化、层层落实。要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核心,自觉服从核心,紧紧跟随核心。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中科学谋划、务实推进。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决不能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要在党的建设新的布局中找准纪律检查工作的定位和职责,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坚定不移把党章规定具体、丰富、生动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党的十九大党章充实了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职能职责、工作内容进行了重大拓展和深化。我们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遵循管党治党的规律,准确把握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定位,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开创新时代平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用党章党规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建立健全廉政档案资料库,严格管理,动态更新,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为落实中央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供纪律保障。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
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聚焦不正之风新表现新动向,重点开展“五紧盯五严查”;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摆表现、找差距,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强化对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文件、生活待遇、婚丧嫁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党史、重温入党誓词,树牢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深入挖掘西柏坡精神等革命文化内涵,开展好“3·23”赶考日廉政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推动“回头看”常态化。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检查遵守党规党纪,尤其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省市县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问题,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
(四)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用好反面教材,通过整理编印违纪人员忏悔录、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充分发挥好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五看”要求和“四精”标准,严格办案程序,依据证据事实,精准定性量纪,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执行容错纠错办法,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注重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作用,剖析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报告,推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五)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做到精准发现、实施精准惩处、坚持精准施治,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六)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微腐败”、涉黑腐败等三项集中治理。要将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切实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紧盯群众通过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坚决纠正群众长期重复信访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把责任压到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深入乡、村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七)加大压力传导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曝光典型。建立“问责+清理”长效机制,深化“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特别是省委、市委、县委重点工作大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切实强化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支持乡镇纪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党内监督专责作用。
(八)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人员和工作融合。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落实赋予乡镇纪委监察职能的要求,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要不断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要坚持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机构、乡镇纪委三支队伍一起抓,严格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使用起来。
精心实施“素质提升工程”,认真组织“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精神力量、文化力量,转化为境界情怀、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要切实强化自我监督,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有效管控风险;要坚持刀刃向内,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对一般性问题严肃批评,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绝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担当作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创新时代平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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