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9 21:47:55 阅读量:1472
牢记使命担当 忠实履职尽责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平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2日)
王晓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平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l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l9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李旭阳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邢国辉同志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县纪委与新组建的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安排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管党治党和政治生态展现风清气正的新气象。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去年以来,27名党员干部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园区建设、信访稳定、脱贫攻坚等方面监管不力、失职失责受到处理,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6人。针对我县整体脱贫出列和圆满承办石家庄市第三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后,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出现的精神懈怠等问题,对10个乡镇党委和5个乡镇主管副职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检查。县纪委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全年回复党风廉洁意见357批、6856人次,特别是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人选审核把关,坚决排除不符合条件人选。
(二)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让党的领导贯穿反腐败工作始终。县委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纪委在县委领导下,与人大机关、检察机关、县委组织部、编办等责任单位顺畅对接,保证了选举任命、人员转隶、机构设置、集中办公等工作的有序推进。2018年2月3日,县监委挂牌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站在新的起点,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三转”,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实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分设,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牢牢扛起监督第一职责,探索实施“两个责任”常态化监督检查、乡镇纪委“三统一”管理、乡镇纪委办案分区协作以及农村纪检组织“全覆盖”等“四位一体”“三级贯通”的监督体系,着力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让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全,不断深化政治巡察。2018年,县委巡察组对2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8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97条,提出意见建议1条,提出需立行立改问题6条,发现问题线索22个,立案4人,其中乡科级1人。根据巡察发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和健全8项制度。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聚焦2014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历次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制定“三纵四横”问题清单,由县纪委领导班子带队,整合巡察组、县纪委一至四纪检监察室力量,组建四个专项督导和联片监督组,对各部门、各乡镇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通报典型问题2起,保证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优先办理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018年,县纪委办理中央巡视移交线索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涉及乡科级干部5人;诫勉谈话11人,涉及乡科级干部4人;责令检查等组织处理28人次,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办理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检查7人,涉及乡科级干部5人。办理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检查12人。
(四)精准聚焦突出问题,全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年共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7件,处理相关人员157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2批7件34人,为我县顺利脱贫出列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在县城人流量密集区2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度知晓度;强化与政法各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会商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核查市纪委监委指定异地管辖涉恶问题线索6个,全部办结。发现涉及公安系统工作人员失职失责线索3件,给予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责令检查3人。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发现问题58件,给予组织处理17人,纪律处分41人,政务处分2人。
(五)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正风肃纪。一方面抓警示提醒。在重要节日、“两会”、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关键时期,通过印发通知、公众号推送消息、编发廉政提醒短信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2018年,县纪委共印发纠正“四风”通知4次;推送“廉洁平山”微信内容22期118条,转发7300余次,阅读量12800人次;向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6000余条;向全县23个乡镇党委送达《农村“两委”换届纪律提醒函》,严肃换届纪律。另一方面,抓监督检查。坚持常态化明察暗访,开展办公用房、“一桌餐”、“大棚房”专项清理检查,共核查“四风”问题线索13条,18人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8年,县纪委结合县委纠“四风”办公室通报会风会纪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等方面问题2批次,通报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起,在全县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六)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严把问题线索“入口关”和问题线索处置“出口关”,规范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转办、督办等流程,2018年县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618件,转乡镇纪委211件,县纪委机关处置407件。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78件信访举报件,按照分级归口负责原则,已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加强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351件,分别占61%、31%、3%、5%。坚持反腐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共处置问题线索723件(含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线索);立案1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6人;留置1人,抓获网上追逃人员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保持了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指示精神,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增强履职本领。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活动,坚持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系统学习《宪法》《监察法》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规则等,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做到执纪执法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2018年,对纪检监察系统3名干部进行函询,给予6名干部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一年来,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我县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基层特别是乡镇、村居还是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二是不正之风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顽固存在,执行上级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是纠正“四风”工作短板。三是个别单位、部门和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部门和窗口,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漠视群众诉求、态度粗暴甚至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还有待提升,个别干部在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上还需改进,乡镇纪委“三转”还需进一步深化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第一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敢于担当作为,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加快打造市域次中心、建设中等城市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主要任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时”与“势”的变化,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上下功夫,在实事求是上下功夫,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使各项工作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结合工作、结合难题、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坚持从县纪委常委会做起,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落地见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要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依托县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以及西柏坡等红色资源,加强教育培训,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推进“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效能革命”和“三深化、三提升”等举措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彻底肃清周本顺、杨崇勇、张杰辉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恶劣影响,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查严惩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盯紧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坚持主体抓、抓主体、带头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和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推进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
(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有效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同级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的做起来、做到位,加强“扎捆滚动”监督模式的探索实践,综合运用“三谈两会两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实现日常监督、教育提醒、执纪问责、问题整改一体化推进。强化政治担当,监督下沉、加强指导,深化联片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盯紧重要节点和重点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促进规范、化风成俗。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结合全县“效能革命”部署要求,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行动迟缓、办事拖沓、选择变通、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紧盯“关键少数”,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提升谈话、函询质量和效果,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障党员权利,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和效果。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组织开展好常规巡察、脱贫攻坚等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重大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强化巡察工作思路、举措、方法创新,坚持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夯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完善巡察工作上下联动机制,深化实施统筹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巡察办公室职能,严格落实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的等制度要求。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审批权限,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执行不到位问题。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注重剖析案件中暴露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和制度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强化处分宣布现场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给党校学员上好“廉政第一课”,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办案安全。一体化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着力解决脱贫出列中存在的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省委、市委、县委民生工程推进的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进一步深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严格“保护伞”界定标准,依法依规处置。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阻扰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首先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坚决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不作为、推诿扯皮等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定“四个自信”,弘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担当精神和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选拔专业化人才,注重在一线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探索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坚持以任务为牵引,以破解问题难题为目标,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和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严格按照省纪委要求加快监督执纪信息查询平台建设、检举举报两个平台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注重培养选树纪检监察干部先进典型,解决好干部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充分体现组织关怀和温暖。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寄予殷切希望。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扎扎实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创新时代老区平山“打造市域次中心,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中等城市”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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