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山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8-01 16:13:58 阅读量:30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5月30日至7月30日,对平山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0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抓实抓好巡察整改
乡村振兴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全力做好整改工作。局党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方面
1.针对“理论知识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问题。党组进一步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流程,做好原始记录,确保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查询。进一步强化政策理论学习,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前一刻钟学原文等,提升业务水平,锤炼过硬作风。
2.针对“理论指导实践在深思细照笃行上有不足,学以致用不够紧密”问题。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培训”活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并把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纳入学习重要内容。今年以来,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举行三期各科室业务交流大讲堂,确保全局干部做乡村振兴的行家里手。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针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问题。严格落实“早、宽、简、实”要求,统筹运用农户自主申报、乡村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三种监测方式,面向全县农村人口开展常态化排查,认真开展月收入走访服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对所有农户开展了两轮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发现一户、纳入一户、确保应纳尽纳,防止“体外循环”。目前,全县防返贫监测对象全部落实了针对性帮扶措施,无一户返贫致贫,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针对“产业发展需进一步提质增效”问题。在产业发展项目方面,积极协调对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新能源服务中心、供销社等有关单位,在2023年项目入库申报时,要求产业入库项目要紧紧围绕县域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布局、年度重点工作等,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以更好地带动群众增加收入。
3.针对“联农带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联农带农机制进行完善。乡村振兴局在《关于申报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建立联结机制。对不履行联农带农责任或带动效果差的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4.针对“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中“红色文创展销基地项目”有关问题已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预付资金全部退回。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制度,逐项梳理完善,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确保财政资金稳定发挥效益。
5.针对“个别项目实施进度慢”问题。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企业,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项目实施。经过协调项目涉及手续的有关部门,已办理完成土地证,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目前项目正在施工中,12月底前完成主体骨架搭建,确保衔接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三)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在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将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贯穿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全过程。
2.针对“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不科学,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强化班子作风建设,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务求实效,鼓励领导亲力亲为带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实际开展工作调研,并形成书面总结,以达到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强化执行力的目的,学习党务知识,明晰党组与党支部的职责,规范参会人员称谓。
(四)关于“力戒形式主义问题不够彻底”方面
1.针对“存在重安排、轻实效现象”问题。2022年8月14日﹣15日通过线上视频培训的形式对县委组织部驻村办全体、县乡村振兴局部分干部、各乡镇组织委员、主管乡村振兴副职及全体驻村干部进行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业务培训;加大督导力度,对各乡镇主管副职及驻村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务进行督导检查,对政策不熟、业务不精人员要求立行立改。通过培训及督导检查,各乡镇主管副职和驻村干部做到了政策明、业务精。
2.针对“行文照搬照抄,搞‘拿来主义’”问题。局办公室每月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具体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公文写作水平,彻底改变文风不实现象,严格杜绝拿来主义。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分析查找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防微杜渐,完善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3.针对“学风文风不实”问题。注重廉政教育,形成制度管理。将廉政教育经常化、系统化,保证人人学廉,人人思廉,彻底改变反腐倡廉中的形式主义。
(五)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存在不足”方面
1.针对“服务意识淡化,个别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组织相关股室成员对负责工作开展“回头看”,尤其是针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检查,立行立改。对项目实施情况公示督促有关乡镇、村进行完善,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履行主体责任,针对2023年入库项目,明确相关公告公示的规定,完善公示内容,制定相应模板,确保群众监督权。
2.针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缺乏持续跟踪问效”问题。对扶贫项目后续运营管护进行研究,多次到乡镇进行调研督导,于2022年9月27日以平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转发《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严格财政扶贫资金资产使用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明确扶贫项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对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鼓励各乡镇积极引导受益主体增强主动参与设施管护意识,参与管护和运营,解决村集体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不足问题。
(六)关于“执行财经法规不严格”方面
1.针对“存在应缴未缴财政资金”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完善了监管措施和办法。
2.针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制定实施措施,认真把关,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费使用要求依规使用。
3.针对“财务报销相关资料应附未附”问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实施。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弱化”问题。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坚持不懈抓理论武装,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的组织路线更好地服务党的政治路线。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按确定时间、主题、组织学习、征求意见、撰写发言提纲、报告上级、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九个步骤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过程中做到耐心倾听虚心接受,撰写发言提纲过程中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敢于刀口向内,勇于自我否定。二是导向明确,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目标和要求,特别是单位书记、副书记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八)关于“内设机构与‘三定方案’不相符”方面
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问计,尽快颁布与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相匹配的三定方案,根据新的三定方案设置内部股室。
(九)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得不实”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党组书记教育管理职责,把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重中之重,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的思想动力;二是牢固确立抓好党建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意识,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三是把廉政风险的分析研判加入到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内容,增强防腐倡廉能力。
2.针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我局主管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整改方案、整改台账以及整改情况汇报等材料已全部落实到位。
3.针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不经常”问题。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机制,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了“3·23”赶考日警示教育,党组书记上党课等活动,提高了干部素质和能力,增加了党员干部的责任心、进取心,使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成为主流,推动工作更高效率的运转。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通过整改,乡村振兴局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杜绝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县乡村振兴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2911471;电子邮箱:xxczx2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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